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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“造”出来的明星梦,正在偷走谁的脸?

2026-07-18人气:7

AI换脸技术生成的明星形象对比示意图——左侧为真人剧照,右侧为AI合成的虚拟角色爱奇艺AI艺人库争议相关热搜截图及艺人工作室辟谣声明拼图AI技术伦理讨论的思维导图或信息图——涵盖技术、法律、行业三个维度
AI“造”出来的明星梦,正在偷走谁的脸?

AI造星,一夜之间成了热门生意。 输入一段文字、上传一张照片,几分钟就能生成一段以假乱真的明星视频——从鞠婧祐的数字分身到“EXO新成员King”的全民造星狂欢。技术门槛在降低,传播速度在加快,但随之而来的,是一个让人不安的问题:当AI可以“造”出任何一个明星,明星本人还剩下什么?

今年4月,爱奇艺创始人龚宇在2026世界·大会上抛出“非遗论”,宣布旗下AI艺人库“纳逗Pro”已与超百位艺人签署入驻同意书。话音未落,张若昀、于和伟、王楚然、李一桐等多位艺人集体辟谣:没签过任何AI授权。一边是平台高调拥抱AI,一边是艺人紧急切割自保——这场“AI造星运动”的裂痕,远比想象中更深。

AI换脸技术生成的明星形象对比示意图——左侧为真人剧照,右侧为AI合成的虚拟角色

AI“造星”到底有多简单?

市面上打着“明星造梦”旗号的软件和平台并不少见。据搜索结果显示,从“明星造梦工厂AI鞠婧祐”到“AI女明星造梦工厂”,再到“造梦次元”“即梦AI”等平台,都在提供AI换脸、AI写真、AI视频生成等服务。用户只需访问官网下载APP、注册登录、选择模板上传照片,就能一键生成“明星同款”视频。技术操作门槛几乎为零,但法律风险的门槛却高得惊人。

“撞脸”危机:从明星到素人,谁都可能被“偷”

爱奇艺AI艺人库争议相关热搜截图及艺人工作室辟谣声明拼图

AI短剧的爆发式增长,让“撞脸”成为常态。据DataEye数据显示,2026年一季度各类型AI剧/漫剧上新超10万部,AI仿真人短剧占比高达55%。截至2026年2月末,在播AI剧总数已达12.78万部,是2025年全年的两倍。

数量暴增的背后,是侵权事件的集中爆发。近期,易烊千玺、张婧仪等演员工作室接连发布抵制AI短剧侵权声明,称部分网络平台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明星肖像。这已是继杨紫、肖战、迪丽热巴之后又一次集中的演员维权。一部AI剧的主角“一会儿是张凌赫、一会儿变王鹤棣”——网友的调侃背后,是肖像权被系统性侵蚀的现实

更值得警惕的是,侵权对象早已不限于明星。据检察日报报道,AI短剧侵犯人格权主要表现为两种乱象:一是AI换脸盗用肖像,二是AI克隆盗取声纹。从演艺明星到普通素人,都可能成为侵权对象。有网友发布的个人汉服写真被AI短剧擅自抓取复刻,生成反派角色、恶意丑化人设。配音演员季冠霖、边江等也相继发布声明,呼吁抵制AI仿声。

“以AI之名”的法律模糊地带

AI造星的争议核心,在于一个根本问题:AI生成的形象,到底算不算侵权?

今年3月,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标志性案件。一名女演员因短剧角色形象与自己高度相似,将制作方诉至法院。制作方辩称形象相似是偶然。法院最终认定:制作方擅自使用深度合成技术生成与演员高度相似的形象,侵害其肖像权;短剧播出方未尽合理审查义务,同样担责。

据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判例指出,肖像的“可识别性”并非要求侵权内容与肖像权人的肖像完全一致,只要能被一般公众、特定行业人群识别,就应认定使用了特定自然人的肖像。这意味着,即使AI“融脸”混合多位明星五官,只要公众能认出来是谁,侵权就成立

然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指出,在AIGC创作中,AI生成的内容往往并非对原素材的完全复制,这种“似像非像”的特征成为侵权认定的核心难点。法律的追赶上技术狂奔的速度,中间的真空地带正在被大量灰色内容填满。

对比好莱坞:一场全球性的博弈

AI与明星的博弈并非中国独有。放眼海外,去年美国Sora 2正式登场,一键生成带有明星脸和知名IP角色的短片,精准度和真实感创新高。美国演员工会及广播电视艺人联合工会(SAG-AFTRA)发表声明,抨击使用AI合成演员,要求限制制片方使用AI比例。2023年,好莱坞遭遇自1960年以来的首次编剧和演员同时罢工,AI取代演员和编剧的威胁正是核心导火索。

相比之下,国内演员的维权行动更多是个人或工作室层面的声明,缺乏类似好莱坞工会那样的集体谈判机制。当AI可以批量“生产”明星的数字分身,演员的议价能力和职业安全感正在被系统性削弱。

深层归因:技术狂奔,规则滞后

这场“AI造星运动”的失控,根源在于三个层面的错位。

技术层面,AI换脸工具成本已降至极低。据十一创动画科技有限公司CEO杨建委透露,几百元就能批量生成内容。某二手交易平台上,涵盖约70000张人脸的数据集售价仅10元。低成本、高效率,让侵权几乎零门槛。

法律层面,我国在人格权、个人信息、表演者权等多个维度已有保护框架,但专门针对AI表演的法律法规仍存在模糊地带。据中国广电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今年4月发布的声明,任何主体未经本人书面正式授权,严禁擅自采集、使用、合成、传播相关影像、声纹与专属艺术形象。但声明的约束力如何落地,仍是难题。

行业层面,平台追求降本增效的动力与艺人保护自身权益的诉求形成尖锐对立。爱奇艺的“纳逗Pro”事件就是典型案例——平台眼中的“业务接洽”,在艺人团队看来无异于一张数字卖身契。在AI算法这个黑盒面前,没有艺人愿意在所有权和解释权模糊的情况下,把自己的“脸”交出去

当“造梦”变成“盗梦”

AI造星技术的本意或许是降低创作门槛、激发想象力,但当它被用于未经授权的明星换脸、声音克隆和人格复制时,“造梦”就变成了“盗梦”。

新修订的《网络安全法》已剑指AI侵权乱象,若网络运营者未履行安全保护义务导致AI换脸等技术被滥用,最高可处1000万元罚款。《民法典》人格权编也为肖像权、名誉权提供了保护依据。专家建议,普通权利人只需初步举证AI生成内容与自身特征高度相似、具备“可识别性”,后续举证责任可转移至AI平台和内容生成方。

但法律永远只是底线。技术可以造出一个以假乱真的“明星”,却造不出一个真正有血有肉的人——正如南方周末在报道虚构AI偶像“King”时所言:“技术也许能生成声音和影像,但真正让一个角色活过来的,永远是人们愿意投射进去的情感。”

当AI可以一键生成任何人的脸、任何人的声音,我们失去的不仅是明星的肖像权,更是每一个人对自己“数字身份”的掌控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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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技术伦理讨论的思维导图或信息图——涵盖技术、法律、行业三个维度

AI换脸技术让你“变成”任何明星,你会尝试吗?A. 会,玩玩而已无伤大雅 B. 不会,这是在侵犯他人权益——评论区聊聊你的选择。